关于做好2017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学〔2017〕26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57号)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补偿/减免)类别
(一)毕业生学费补偿
我院五年一贯制高职2009-2017年应征入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2013-2017年应征入伍的往年毕业生,均可一次性获得四、五年级两个学年的学费补偿。
(二)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
2011-2017年退役复学到我院五年一贯制高职四年级的退役士兵(秋季入伍的,入伍时已是我院四年级学生。夏季入伍的,入伍时已读完三年级),均可一次性获得四、五年级两个学年的学费减免。
我院五年一贯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不享受此政策。实行4.5+0.5学制的学生(2013级开始,含2013级),可以退役复学后申请国家资助。
二、 资助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减免的标准仍按旧标准执行。
三、系统填报要求
请各校资助中心进行首轮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于2017年10月23日前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4.9080)中的“学费补偿”子系统。申请表中“学制”填写2年,“入学年月”填写五年一贯制高职四年级的入学时间。入伍通知书号,例如 :(2009)非农0004541、入伍批准书号,例如:(2009)苏字第030975号及退役证书号,例如:装退字第******号等须按要求填写。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校于10月23-27日,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将下列纸质材料送达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交教育厅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退回。
1.采集表;
2.申请表;
3.学信网登记证明;
4.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5.毕业证书或在校学籍证明;
6.入伍通知书;
7.退役证书;
8.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与系统一致);
9.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与系统一致)。
以上1-2项须申请人签字,5-7项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我院留存一份,各校留存一份),8-9项须经办人签字。所有材料均须学校盖章,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上交。
(二) 请各校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一周内,从系统中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受理回执”并填妥回执内容,寄送给学生本人。
五、其他事项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材料同时报送。
(二)请各校将本学年申请的学生信息与本校09年之后已经申请并领取学费补偿资金的学生信息先行比对,确认无重复申请后方可上报,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请各校留存学生申请材料,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学费补偿资金将于年底前下达各校,请各校在收到资金后及时下达给学生,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各校账号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五)现场审核地址:扬州市五台山路54号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406会议室。联系人:陈筱琪,电话:13511760286。
(六)请到“联院奖助贷管理群”共享下载《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57号)。
(七)学院联系人:郭偌伶 。电话:025--83335346。电子信箱:RUOLINGGUO@163.COM。联院奖助贷管理群号:262121787。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29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7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