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5级学生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要求
1.五年一贯制高职属特殊类型办学形式,进入四年级学习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须进行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2.请各校仔细核对学院学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lxt.juti.cn)中2015级学生信息,按附件1的要求完善相关注册信息。所有上报信息均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本人不能确定的,提醒学生与监护人核实。未经2015年学院学籍注册的学生不得上报。
3.各校在学院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每位学生的KSH(各校KSH段见附件3),KSH不得重复。
4.将2015级学生专业名称和代码在学院系统内转换成教育部2015版高职高专的专业名称和代码。
5.学生姓名更改的,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及经办人签字的材料,手写及其他格式的证明一律无效。实际姓名与录取名册不一致,确系当年招生部门弄错的,需提供生源地招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手写材料无效)。以上证明须经省教育厅认可,方可修改。
6.学院学籍管理系统中四年级人数应等于上报人数。有学籍异动未能进入四年级学习的,不得在本次上报。所有经过省教育厅和学院批准同意异动的学生请上报纸质材料,说明异动类型及原因,并在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异动操作。
7.学院学籍管理系统中2015级学生前三年无成绩、评语记载或记载不全的学校不予上报。
8.2017年夏季应征入伍的2015级学生,由本人提供入伍通知书,学校先将数据上报教育部,再做休学异动。
9.所有数据核对无误后,在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中点击“提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按钮。
10.没有进行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因漏报、迟报、错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二、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领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要严格工作要求,制定电子注册工作时间表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仔细核对信息,对学籍异常的学生要逐一核实,确保上报数据信息齐全、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对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报告,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5-26日上午9:30报送,地点:学院大会议室。逾期责任自负。
2.报送学院审核时,有关人员须携带笔记本电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附件2)和2015级学生的录取名册原件。根据提交的电子数据与录取名册进行校际间交叉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统一上报省教育厅。教育厅集中审核时间为9月25-29日。
四、做好学籍政策宣传工作
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籍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明确告知学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信息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并对学生进行上网查询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熟练掌握查询的途径和方法。学院将通报各校12月31日前的上网查询率。
附件:
2: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doc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29日
文件PDF版下载: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