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招生简章备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0-04-26

各分院、办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和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做好我院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备案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进一步规范招生简章核准备案工作。从2020年起,各分院、办学点继续按照学院有关要求编报招生简章,学院审核后统一编印《招生指南》对外发布宣传。各分院、办学点通过其它途径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其中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内容必须与学院《招生指南》口径一致。

招生简章基本内容。各校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须包括:学校全称(不得简称)、校址、招生层次(五年一贯制专科)、办学类型(公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含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标注物价批文)、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它须知。

三、学校全称。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中学校全称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或“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分院、办学点规范名称执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苏联院〔2019〕6号)有关要求。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均以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招生简章对招生专业的办学特色、课程特点、培养方向、就业方向可予以重点说明,不得承诺任何“大专升本科”等内容。

五、毕业文凭。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或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五年制高职学生毕业时颁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2020年招生简章审核备案表请于4月30日报学院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顾沈靖,联系电话:025-83335228,邮箱:28764427@qq.com


附文件下载:

苏联院招【2020】11号关于做好招生简章审核备案的通知.docx

联院招【2020】11号关于做好招生简章审核备案的通知.pdf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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